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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创建“平安岗上”工作的实施意见
发布时间:2008-5-15 被阅览数:次 作者:党政办
  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关于平安建设的一系列安排部署,进一步深入推进镇政法综治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,制定岗上镇创建“平安岗上”工作的的实施意见。
    一、目的意义
    创建“平安岗上”促进社会和谐稳定,是镇党委、镇政府按照按照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求,从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执政能力出发,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平安建设系列决策部署,作出的重要决策,对于深化近年来开
展的“平安镇”、“平安村”、“平安单位”、“平安学校”等平安创建活动,促进全镇社会治安形势和社会政治形势的长久持续稳定,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,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    二、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
    创建“平安岗上”的指导思想是: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党的十六人和十六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坚持“党委统一领导,综治办、派出所牵头,部门齐抓共管,依靠群众积极参与”的创建方针,突出重点抓防范,针对村情抓严打,明确责任抓落实,使“平安岗上”成为构建“和谐社会”的基础、为加快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投资环境。
    具体工作目标是:经过一至五年的努力,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各项工作做到组织制度健全、基层工作作力量充实、各项基础工作作扎实、软硬件建设水平明显提高、社会治安综治体系和维护稳定工作作机制完善,刑事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发案逐年下降,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得到及时有效打击,各类信访突出问题、安全、隐患、矛盾纠纷得到有效控制化解。全镇社会政治形势和社会治安形势持续稳定,社会秩序良好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、投资环境良好、企业平安经营,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,满意度明显提高,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基本形成。
    三、基本原则
    l、突出以人为本,坚持依法治理的原则。建设“平安岗上”的各项工作,都要以维护广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认真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,从源头上化解因利益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。在改革发展中妥善协调社会各种利益关系。抓紧建立平和完善“严打”的经常性工作机制,严格依法治理,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,依法约束、规范危害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。
    2、条块结合,全面组织发动的原则。镇、村、部门都要成立“平安创建”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,组织推动平安创建工作深入开展。
    3、分类指导,全面整体推进的原则。坚持总体奋斗目标和阶段性工作目标的紧密结合、局部平安和全镇平安紧密结合、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、镇平安建与村平安建设紧密结合。各村每年结合自身实际,确定需要抓好的重点工作、重点单位、重点村、重要部位,重点突破,抓出成效,积小胜为大胜,积小安为大安。
    4、多措并举,解决突出问题的原则。继续抓好严打,深入开展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专项整治活动,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,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,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,切实做好群众信访工作。
    5、重心下移,强化基础原则。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,健全完善基层组织网络;整合各种群防群治力量,构建严密的社会治安和稳定工作防范体系:坚持以人为本,关口前移,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。
    6、打防结合、预防为主,专群结合、依靠群众的原则。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,把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着力点放在预防和减少犯罪上,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没。
    四、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
    1、加强镇综治办、派出所,司法所、法庭建设和以农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治保会、民凋会建设;充实力量,优化配置,强化职责,提高能力。
(责任单位:综治办、派出所、司法所、法院、各村)
    2、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。发展壮大镇治安巡逻队建设,搞好义务联防,壮大治安志愿者巡防队,建立完善商业门店联防体制。农村实行联户联防,开展村民轮值夜巡。
(责任单位:综治办、派出所、各村)
    3、以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,在村、学校、企业等部门开展创建“平安村”、“平安单位”、“平安学校”活动,在规模市场、规模养殖小区、规模居民小区开展“平安市场”、“平安养殖小区”、“平安居住小区”活动。镇政府所在地开展创建一条“平安商业街”活动。创建“平安村”活动要与建设文明生态村有机结合。
(责任单位:派出所、各部门、各村)
    4、贯彻严打方针,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犯罪,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。
(责任单伊:派出所、司法所、法庭)
    5、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,建立公路、通讯线路防护体系,预防和打击破坏交通、盗割通讯线路等违法犯罪活动。(责任单位:综治办、派出所、有关村)
    6、加强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,规范出租房屋管理,抓好刑满释放、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。
(责任单位:派出所、司法所、劳动保障所)
    7、全面推进大调解机制,构建行政调解、人民调解、司法调解“三位一体”的大调解格局。
(责任单位:法庭、司法所、各村)
    8、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,及时整治学校周边环境。强化图书、报刊、音像、电于出版物和网吧管理,严厉打击黄赌毒。
(责任单位:派出所、工商所、中心校、电信局)
    9、深入开展与“法轮功”等邪教组织的斗争。
(责任单位:综治办、派出所)
    10、抓好信访苗头、民间纠纷、治安隐患、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,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出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,加人解决力度,杜绝越级访、重复访、集体访问题发生,打击违法上访,维护止常的信访秩序。
(责任单位:综治办、派出所、司法所、法庭、有关村)
    11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,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。
(责任单位:经联社、安监站、有关部门、村)
    12、加大普法力度,加强对创建“平安岗上”工作的宣传,进行报道,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。
(责任单位:镇直各宣传部门)
    五、组织领导
    1、领导与责任分。镇党委、镇政府成立创建“平安岗上”工作领导小组,下设办公室,具体负责“平安岗上”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。相关部门为管理主体,负责日常管理、检查、督促工作。各村、镇直各部门是创建“平安岗上”工作的直接主体,按照“属地管理”、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认真抓好落实工作,确保本辖区、本单位顺利完成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。
    2、工作的实施。年初,根据创建“平安岗上”总体规划,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向村、部门下达创建任务目标,明确提出要求,逐条分解落实责任。同时制定下半年度考核办法。
    3、建立平安创建联系点制度。政法部门在职人员每人联系分包一个村、一个单位、一个市场,开展一帮一共建,加强对平安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。
    4、严格创建“平安岗上”工作的考核奖惩。将“平安岗上”工作作为考核各村、各部门社会稳定、综治工作的重要依据,加强日常督促检查,严格年终考核,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考核奖惩挂钩,按一定比例列入总考核分值。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干部政绩、晋职晋级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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